【金橋講堂】第79期《跨國并購風險、保護與博弈》
尚法 勤勉 精專 共贏
2019年11月14日,由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部主辦的第79期【金橋講堂】以《跨國并購風險、保護與博弈》為主題在本所24樓大會議室開講,本次講座邀請了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、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師人才、浙江境外投資服務聯(lián)盟服務專家高洋律師與大家分享,金橋百信高級合伙人王煌律師、馮梅律師參加了分享,并就有關跨國并購項目風險與博弈相互交流了心得與見解。梁丹律師擔任本次講堂的主持人。
隨著中國“一帶一路”倡議和“走出去”戰(zhàn)略的發(fā)展,中國企業(yè)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,如何防范風險,并購各方如何博弈,成為眾多企業(yè)關心的重點。在本次講堂中,高洋律師從跨國并購中并購各方的博弈角度出發(fā),提出了國內外并購案中運用的許多適用性強的常用條款及新型概念,為企業(yè)跨國并購的風險把控提供更多途徑和思路。
首先從企業(yè)跨國并購的投資架構與交易結構,力圖從跨國并購項目的基礎構架層面,找尋不同于普通并購項目的特殊風險點與博弈籌碼,同時還進一步分析了第三方轉遞的各項利弊。
隨后,針對跨國并購項目中合同簽署前后、項目交割前后任何階段都不可小覷,并深入淺出地提出了許多適用性強、更利于降低并購風險的特殊條款,如利于賣方的保密條款、免賠額條款等,利于買方的分手費條款、不競爭條款、支持沙袋條款等。
隨后,又通過經典跨國案例作為切入點,提示企業(yè)并購一定注意防范容易忽視的風險點,如毒丸、金降落傘等反收購風險、個別國家特殊政策所引發(fā)的審批風險等。尤其要關注合同條款的時效性,應注意聲明與保證和承諾再合同中的差別,爭取賣方的聲明與保障時效性持續(xù)到項目交割時。
最后,通過與會律師的相互討論與交流,高洋律師還分享了自己許多感悟和體會,總結到,企業(yè)跨國并購,風險與機遇并存,必須提前制定周全的整合計劃,充分考慮自身籌碼和對方可能的博弈條款,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,才能更好地實現(xiàn)跨國并購的成功,達到雙贏,本次講堂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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