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橋干貨 ? 作為一名律師,你應該看一下 | 金橋百信
很多律師喜歡抱怨,"某法官怎么笨成豬,我跟他把道理都講清楚了,他就是不聽。"有的甚至上升到公平正義的層面,只要法官的裁判不符合自己的利益,立馬放言"審判不公,司法腐敗"。仿佛我們的司法機關(guān)人員都是酒囊飯袋。其實,大多時候,律師講的道理,法官不是不懂,法官之所以不采納,大抵是因為律師沒有對自己所主張的觀點提供充分的依據(jù),不足以支撐法官作出符合律師觀點的裁判。
例如,關(guān)于"婚內(nèi)"是否存在強奸的問題,理論中存在不同的觀點。既有認為能成立的,也有認為"婚內(nèi)無奸"的,還有認為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。在司法實踐中,有罪、無罪的判例都有,檢察院公訴強奸罪,你主張無罪,拿些大道理來唬人,法官為什么要聽你的?事實問題大多在于證據(jù),是否取信在于法官內(nèi)心確認;而法律問題更是不存在對錯問題,關(guān)鍵還在于法官的價值選擇。在律師與檢察官的觀點存在爭論時,如果律師所給出的證據(jù)、依據(jù)不能充分壓倒對方的話,法官通常會采納檢察官的觀點。無他,都是體制內(nèi)的,影響業(yè)績你懂的…
其實多數(shù)法官還是"通情達理"的,法官不采納意見,律師應該先反思自己在哪些方面做的不夠,提高自己業(yè)務技能才是正道。
吹牛是人之本性,為了接案子,有些律師更是把牛皮吹上了天。譬如,隨便跟當事人承諾結(jié)果,"這個案子要是我打肯定贏"、"要是我給xx辯護的話肯定無罪"…這樣吹牛真是太不要臉了,雖然,"不要臉"是優(yōu)秀律師不可缺少的品質(zhì),但臉皮厚也是有原則和底線的。有些年輕律師找借口說,"工資低、太難生存,能忽悠一個算一個唄"。這種觀念是要不得的,大案子當事人肯定貨比三家,你怎么承諾也沒用,而為幾個小案子毀掉自己的名聲更是得不償失。
還有一些律師,為了接案子,無底線的答應當事人的條件。有些違規(guī),有些甚至已經(jīng)構(gòu)成犯罪,自己還渾然不知或者心存僥幸。例如,會見犯罪嫌疑人時,幫家屬偷偷傳遞東西;幫助當事人作偽證、毀滅證據(jù)。這些違規(guī)、甚至違法犯罪的行為,一旦被發(fā)現(xiàn),別說頂級,律師你也甭想再做了。
律師的定位是服務群體,但律師也不是說什么案件都能接的。年輕在接受咨詢案件的時候,也應有所挑選。有些當事人根本不想花錢,只圖個免費的法律咨詢;有的當事人品德極差,想利用律師逃脫法律義務;還有的當事人,以為自己有錢就是爺,處處為難律師,把律師不當人看,諸如這些案件,年輕律師都應該提升自己的判斷力,盡量不接。否則,可能給自己惹來無窮無盡的麻煩。
可能有人會問,年輕律師不把當事人伺候的像"大爺",怎么生存?一個真實的故事,朋友小C,接過一個案件,當事人從最初咨詢的時候就各種瞧不起他,動不動就打個電話讓他立馬趕到某某地方與他會談,案子打完了,這個當事人竟然還讓小C返還代理費,揚言如果不退,就要把律所給砸了,簡直是古惑仔的作風。后來,小C沒有辦法,只能退還了六成代理費。這樣的當事人其實并不少見,接他們的案子,就能生存么?
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,不能丟了尊嚴。律師對待當事人的態(tài)度,應該做到"不卑不亢"。試想,如果你在當事人面前都唯唯諾諾,低人一等,當事人又怎會高看你?律師要想真正贏得當事人的信任,必須要有骨氣。
人都是有主觀傾向的,越是身邊的人,我們越相信他們所說的話。而當事人付錢給律師,因為鈔票關(guān)系將律師至于當事人的陣營,所以律師不知不覺的就會認為當事人說的就是案件全部事實。這樣的話,在訴訟階段可能遇到麻煩。譬如,在庭審質(zhì)詢環(huán)節(jié),一旦對方律師或者公訴人抓到本方當事人供述的邏輯問題,或者提供新的證據(jù),那么將會造成己方措手不及。
完全聽信當事人的話,可能也會蒙蔽當事人的雙眼。曾經(jīng)遇到一起案件,被告人的律師是通過法律援助接案的,在庭審過程中,辯護律師明顯就是來走過場的。但是看完案卷材料后,我發(fā)現(xiàn)控方證據(jù)存在明顯的瑕疵,很難證明被告人犯罪。后來,我與該律師聊天說明此疑問。該律師稱:"我去會見被告人的時候,被告人自己都承認了…"但是我想說,這里被告人是否可能會出現(xiàn)認識錯誤呢?譬如我們在講刑法中案例的時候,經(jīng)常會遇到甲認為乙是因為被自己放火燒死,其實乙在之前已經(jīng)被丙下毒殺害了…律師在辦案的時候,應該以證據(jù)基礎,當事人的話只可作為了解案情的一種輔助,切忌將當事人所說的話全都奉為圭臬。
回答(潛在)客戶提出的法律咨詢時,律師應注意方式方法。既要做到不能簡單粗暴的否定客戶的需求,還要秀出自己的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。如果說庭審是一場藝術(shù)的話,和客戶談判也是一門藝術(shù)。
案例:X律師和客戶談生意,當事人詢問自己是否具有繼承的資格。通常律師都會回答"無"。但X律師并沒有這樣,她先將具有繼承資格的條件向當事人說明,再向表明當事人其不具備這些要件,體現(xiàn)了自己的專業(yè)素質(zhì),更是讓當事人心服口服。
有些律師也是好奇心催的,辦案的時候千方百計套當事人的話,企圖搞清案件事實的真相。你要說是為了辯護的話也就算了,但很多明顯是因為八卦心態(tài)作祟…殊不知好奇害死貓,刨根問底只會刨的稀爛,特別是在刑事訴訟中,律師沒有必要、也不應去向當事人"過度"求證事實真相。庭審的奧義在于"辨別證據(jù),以證據(jù)判斷當事人是否有罪"。因此,律師應將著力點,放在控方的證據(jù)是否存在瑕疵、訴訟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(guī)定上…
此條在刑事辯護中猶為明顯。刑事辯護分無罪辯護與罪輕辯護,限于我國司法的特點,無罪辯護困難極大,通常罪輕辯護才是有效辯護,才是辯護的重點之所在。但是,有些律師置當事人的利益于不顧,動不動就作無罪辯護,沒有在"罪輕辯護"上作出努力,企圖能忽悠一個法官算一個。
無罪辯護"著實很美,也很讓人振奮。每年年終的時候,身邊一些大律師也喜歡曬曬今年辦了幾個無罪的案件。但無罪的案件畢竟是極少數(shù),動不動就作無罪辯護,讓法官都覺得反感。年輕律師應該腳踏實地,在全面辯護的基礎上注重有效辯護。
剛?cè)胄械哪贻p人首要解決的是生存問題,但最初執(zhí)業(yè)的那幾年,不能光顧著找案源,拓展人脈,而忽視了對執(zhí)業(yè)能力的培養(yǎng),沒有打下扎實的基本功。"酒香不怕巷子深",如果一個律師的專業(yè)能力足夠出色,案源會有的。而如果太過強調(diào)找案源,忽視了培養(yǎng)專業(yè)能力,今后執(zhí)業(yè)很容易就讓客戶質(zhì)疑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。筆者不否認,案源對律師很重要。但是,有的律師把時間放在吃喝應酬上,實在太過可惜。
細節(jié)決定成敗,然而,很多律師在執(zhí)業(yè)過程中往往忽視的恰恰就是細節(jié)。例如,法律文書有沒有錯別字,格式有沒有問題,有沒有低級的技術(shù)性失誤?哪怕是一個小的細節(jié)錯誤也會讓客戶懷疑你的專業(yè)能力。還有的律師,認為自己的專業(yè)技能過硬,在儀表上就不修邊幅,欠缺最基本的社交禮儀,讓客戶感覺缺乏基本的尊重。
理性是一個法律人應有的素質(zhì)。然而,某些律師在代理的過程中比己方當事人都要激動,甚至在庭審上對著法官、檢察官鬼哭狼嚎,實在讓人反感。筆者不反對"死磕精神",但有些律師似乎對"死磕精神"有所誤解,不拿出證據(jù)和依據(jù),企圖用流氓耍無賴的方式逼迫法官采納己方意見,實不可取。